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切实在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工作,我院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重磅推出3.0版本!
3.0版本《医疗优待办法》相较以往,更加契合广大退役军人与其他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的健康管理需要,主要体现如下:
亮点1:地域破界,跨省贯通,全国覆盖
亮点2:科室扩容,专科精进,服务加码
注:特色诊疗矩阵全新亮相,更多优质医疗服务,敬请期待……
亮点3:优待政策惠泽久长,尊崇服务始终如一
优惠内容简表
优惠项目
优待对象 |
住院费用(不含药品费、材料费)自付部分减免 |
伙食补助 |
一等功及以上优待对象 |
100% |
最高100元 |
二等功优待对象 |
70% |
最高100元 |
残疾军人 |
70% |
最高100元 |
三等功优待对象 |
50% |
最高100元 |
其他优待对象(除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外) |
40% |
最高100元 |
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 |
20% |
/ |
注意事项:
1.烈士遗属参照一等功减免,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照二等功减免。
2.多重身份的,取优待最高的一级,不重复优待。
门诊优惠
优惠项目
优待对象 |
诊金 |
参保人员 |
自费人员 |
门诊费用 自付部分减免 (不含药品费、材料费) |
自付部分减免 (不含药品费、材料费) |
||
一等功及以上优待对象 |
全免 |
100% |
50% |
二等功优待对象 |
70% |
40% |
|
残疾军人 |
70% |
40% |
|
三等功优待对象 |
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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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待对象(除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外) |
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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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 |
30% |
10% |
注意事项:
1.烈士遗属参照一等功减免,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照二等功减免。
2.多重身份的,取优待最高的一级,不重复优待。
健康体检优惠
优惠项目
优待对象 |
体检总金额减免 |
一等功及以上优待对象 |
100% |
二等功优待对象 |
70% |
残疾军人 |
70% |
三等功优待对象 |
50% |
其他优待对象(除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外) |
40% |
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属 |
30% |
注意事项:
1.烈士遗属参照一等功减免,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照二等功减免。
2.多重身份的,取优待最高的一级,不重复优待。
当然,如果您想了解更多3.0版本《医疗优待办法》的资讯,不妨致电我院医务科(0757-86803093)进行相关资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