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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6-06-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关于《免陪照护医疗护理员管理规范》2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粤卫经〔2025443由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康养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健康管理中心、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等单位负责《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详见附件1和附件2),现将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547133680@qq.com,联系人:罗瑞珍,0757-86803761。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团体标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团体标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 6 30